根据《乐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考核激励办法(试行)》《乐山市2023年度县(市、区)党政和市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乐山市县(市、区)党政和市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乡村振兴先进示范单位考评工作。
经过严格的考核考评程序,形成2023年度乡村振兴考核考评结果建议名单。1月31日,建议名单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拟评定井研县、峨眉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为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拟评定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20个市级部门(单位)为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单位。拟评定市中区为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夹江县甘江镇、峨眉山市高桥镇等5个乡镇为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市中区剑峰镇群团村、五通桥区冠英镇挖断山村等25个村为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市中区牟子镇板桥村、峨眉山市大为镇双龙村等10个村为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
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月2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833-2439178)或邮件(785327240@qq.com)提出意见。个人意见需实名提出(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集体意见需出具单位签章的书面意见,其中:县(市、区)、乡镇意见应由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出具。
附件:1.拟评定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优秀单位名单
2.拟评定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优秀村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
拟评定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优秀单位名单
一、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
井研县、峨眉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
二、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单位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拟评定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优秀村名单
一、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
市中区
二、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乡镇
1.夹江县甘江镇
2.峨眉山市高桥镇
3.沙湾区葫芦镇
4.沐川县永福镇
5.金口河区永和镇
三、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
市中区(3个):剑峰镇群团村、牟子镇雷沟村、全福街道石农村
五通桥区(2个):冠英镇挖断山村、金粟镇双漩村
沙湾区(2个):踏水镇公坪村、轸溪镇轸溪村
金口河区(1个):共安彝族乡新河村
峨眉山市(3个):双福镇双福村、绥山镇赵河村、罗目镇龙凤村
犍为县(3个):芭沟镇黄家山村、罗城镇大同村、石溪镇白家村
井研县(3个):王村镇五农村、研城街道飞跃村、三江镇三江村
夹江县(2个):华头镇金沙村、木城镇白果村
沐川县(2个):富新镇双石村、底堡乡莺歌村
峨边彝族自治县(2个):宜坪乡宜坪村、新场乡羊子岩村
马边彝族自治县(2个):下溪镇金马村、苏坝镇向阳村
四、2023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
市中区(1个):牟子镇板桥村
峨眉山市(1个):大为镇双龙村
犍为县(1个):双溪镇小市村
夹江县(1个):新场镇东山村
沐川县(1个):大楠镇茶林村
峨边彝族自治县(3个):沙坪镇河沟村、五渡镇新茶村、新林镇麻柳村
马边彝族自治县(2个):民建镇兴隆村、荍坝镇桃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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