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粤财行〔2023〕160号),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连南368万元。经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十六届第71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68万元安排用于涡水镇山苍子人工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现将连南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给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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