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2〕18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下简称中央衔接资金)621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我市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来粤就业进行专项补助。现将我市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资金使用情况
我市2023年中央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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