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批)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湘财预〔2023〕145号文件,安排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603万元。通过项目库筛选和各乡镇(街道)上报,经县乡村振兴局与县财政局共同审定,并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03万元(第一批)项目计划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8月 29 日至 9 月 8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永兴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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