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181-00240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1号
中标(成交)金额: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C210199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聚集资源、聚合力量,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通知》(农规发〔2022〕23号)关于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编制要求,结合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发展实际,开展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编制工作,探索以新民为代表的同产业、同区域、同类型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集聚路径,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服务要求:按照《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的采购公告》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作:①成立申报材料编制项目组,收集新民市有关农业产业经济数据以及研究资料,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积极组织设计,按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成果质量,按时提交成果;②分阶段向委托方或政府汇报申报相关工作,积极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领导意见,完善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③在相应阶段指导甲方的工作进程,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
服务时间:60天文件编制完成并提交成果资料(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内容规范、逻辑清晰、表述精准,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作:①成立申报材料编制项目组,收集新民市有关农业产业经济数据以及研究资料,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积极组织设计,按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成果质量,按时提交成果;②分阶段向委托方或政府汇报申报相关工作,积极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领导意见,完善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③在相应阶段指导甲方的工作进程,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延松、李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6号
联系方式:024-87855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024-87588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飞
电 话:024-87588857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技术咨询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