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桥区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202403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拂晓大道与汴阳三路交叉口华瑞大厦1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1368557599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桥区恒大御景湾北门10栋10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珂、13225576598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三洲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华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龙邦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城市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新汴河北堤路港口路桥西600米 联合体成员: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四楼、十楼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新都市华庭西区36#楼16层1601室 联合体成员: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中宙溪上铭城1幢334室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大桥经济开发区私营工业园内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凤凰帝豪商办楼807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3.38/约12541587.66 | 94.28/约12662463.96 | 91.60/约12302521.20 | |
工期(日历天) | 150 | 150 | 150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孟瑞 | 徐方广 | 张超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143400626 | 20023300592 | 20193400746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马欢迎 | 胡云鹏 | 张凯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070803670 | 皖234212116775 | 皖234131455553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61 | 95.24 | 94.56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2日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15167.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桥区??上路566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交易监督科/0557-303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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