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4年度) | ||||||||
部门(单位)职责 | 年度履职目标 | |||||||
部门单位名称 | 桂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部门(单位)职责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实施全县住房保障服务计划。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承担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房源等筹措、住房分配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国有直管公房和本单位自管产权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管理、租金收取以及房屋和附属配套设施的日常管护、维修、物业服务等工作。 (四)开展白蚁防治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五)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强化措施,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实现住有所居的美好生活。一是做好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分配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二是做好配售的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对所管自管公房、直管公房的入户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同时积极衔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房产及土地测绘,逐步办理不动产登记,明晰产权。四是做好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目标2: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全县城区和各乡镇保障房共计14261套,年应收租金434.16万余元,确保应收尽收。 目标3:一是做好公房的维修工作,二是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全县前三年度新开工面积约68万余平方米,尽心尽力预防及灭治,保障人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 目标4:做好信访综治工作,做好创文、乡村振兴及其它相关工作。 |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类型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解释 | 评/扣分标准 | 备注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股、服务股、运营股、工程建设与房屋维修股、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退休及遗属人员人数 | = | 74 | 人 | 自收自支人员在职36人,退休33人,遗属5人 | 该指标分值为5分,完成率100%计5分,未完成每10%扣总分值0.5分,扣完为止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白蚁预防面积 | = | 55.25 | 平方米 | 考察新建商品房白蚁预防面积完成情况 | 该指标分值为5分,未完成预算目标每10%扣总分值0.5分,扣完为止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白蚁灭治面积 | = | 350000 | 平方米 | 考察白蚁灭治面积完成情况 | 该指标分值为5分,未完成预算目标每10%扣总分值0.5分,扣完为止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合格率 | = | 100 | % | 考察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 该指标分值为5分,100%完成计5分,未完成每10%扣0.5分,扣完为止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县房屋完成白蚁预防覆盖率 | = | 100 | % | 考察全县房屋完成白蚁防治覆盖情况 | 该指标分值为5分,完成100%计5分,依次每递减10%扣0.5分,扣完为止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县房屋完成白蚁灭治覆盖率 | ≥ | 90 | % | 考察白蚁灭治覆盖情况 | 该指标分值为5分,完成100%计5分,依次每递减10%扣0.5分,扣完为止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住房保障工作期限(2024年1月-2024年12月) | = | 1 | 年 | 考察住房保障工作期限内完成进度 | 该指标分值为5分,按时完成工作计5分,未完成每10%扣0.5分,扣完为止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白蚁预防、灭治期限(2024年1月-2024年12月) | = | 1 | 年 | 考察白蚁防、灭治期限内完成进度 | 该指标分值为5分,按时完成工作计5分,未完成每10%扣0.5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公租房房租收缴金额 | ≥ | 434.16 | 万元 | 考察公租房房租收缴情况 | 该指标分值为2.5分,100%完成计2.5分,未完成部分每10%扣0.25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白蚁预防、灭治的房屋减损值 | ≥ | 9.3 | 亿元 | 考察白蚁防、灭治对房屋事业带来的减损值 | 该指标分值为2.5分,达到目标计2.5分,未达到目标每递减1亿元扣0.25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城乡居民安全居住房屋 | = | 14261 | 套 | 考察城乡居民安全居住房屋量 | 该指标分值为2.5分,达到目标计2.5分,不能应保障尽保障扣0.25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白蚁预防、灭治项目受益人数 | ≥ | 22000 | 人 | 考察白蚁防治受益人群广度 | 该指标分值为2.5分,达到目标计2.5分,未达到目标每递减5000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住房保障工作促进公益事业得到提升 | 定性 | 逐步提升 | . | 考察住房保障工作对公益事业的促进情况 | 该指标分值为2.5分,促进公益事业提升计2.5分,无促进作用不计分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白蚁预防、灭治受益对象生活居住环境改善率 | 定性 | 逐步改善 | . | 考察受益对象生活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 该指标分值为2.5分,受益对象生活居住环境得到逐步改善,计2.5分,未得到改善不计分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白蚁预防后房屋安全使用年限 | ≤ | 15 | 年 | 考察白蚁预防后房屋安全使用年限 | 该指标分值为2.5分,达到目标计2.5分,未达到目标每递减3年扣0.5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白蚁灭治后房屋安全使用年限 | ≥ | 3 | 年 | 考察白蚁灭治后房屋安全使用年限 | 该指标分值为2.5分,达到目标计2.5分,未达到目标每递减1年扣1分,扣完为止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住房保障工作所涉房屋居住人群满意度 | ≥ | 95 | % | 考察所涉房屋居住人群的满意程度 | 该指标分值为5分,达到95%及以上计5分,未达到95%以下每10%扣0.5分,扣完为止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白蚁预防、灭治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考察白蚁预防、灭治受益对象满意度 | 该指标分值为5分,达到95%及以上计5分,未达到95%以下每10%扣0.5分,扣完为止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股、服务股、运营股、工程建设与房屋维修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退休及遗属人员工资福利及工作经费 | = | 636.72 | 万元 | 在职人员应发工资333.97万元、考核绩效奖34.96万元;五险两金147.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7万元;退休人员经费31.84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4万元。 | 该指标分值为10分,每超过1%扣总分值5%,扣完为止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白蚁预防、灭治费用 | = | 80 | 万元 | 考察白蚁预防、灭治成本控制情况 | 该指标分值为10分,每超过1%扣总分值5%,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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