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上电子邮箱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WR2022-440-ZC041(1-15)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436506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建设15个乡镇(街道)的32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1)硬化工程:修建道路共计41202米。(2)路边沟工程:修建U型槽边沟共计26833延米;石砌路边沟2000延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如下: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评审,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可参与其它标段评审,但没有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标段 | 标段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元) | 建设地点 |
一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1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一标段) | 1765685 | 苇子沟街道苇子沟村、西地村 |
二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2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二标段) | 2715342 | 城子街街道城东村、城子街村、朱家村 |
三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3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三标段) | 2962444 | 上河湾镇四台村、上河湾村、干沟村 |
四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4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四标段) | 1819027 | 其塔木镇解放村、西哈村 |
五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5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五标段) | 1804759 | 莽卡乡松江村、谢屯村 |
六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6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六标段) | 2341827 | 胡家乡宝山村 |
七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7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七标段) | 1915881 | 沐石河镇康家村、沐石河村 |
八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8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八标段) | 1809928 | 土门岭街道荒山村、大屯村 |
九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9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九标段) | 3250119 | 波泥河街道平安堡村、清水村、张家店村 |
十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10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十标段) | 946604 | 东湖镇双山村 |
十一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11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十一标段) | 1807354 | 卡伦街道东风村、十里村 |
十二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12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十二标段) | 2711489 | 龙嘉街道草城子村、杨树村、饮马河村 |
十三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13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十三标段) | 1847849 | 兴隆街道五家子村、前岗子村 |
十四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14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十四标段) | 2867960 | 纪家街道太平村、腰房村、石家村 |
十五标段 | JLWR2022-440-ZC041(1-15)-15 |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乡村振兴千村示范创建项目(十五标段) | 870238 | 九郊街道聂家村 |
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项目管理团队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标准员各1名。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的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727133006@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盖章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6)信誉要求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每套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九台区九台大街555号
联系人:苗景军
电话:1335431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姜海波、胡海燕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3944938972
3.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4.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政府相关文件。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