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溪头镇蓝袍村民委员会池塘周边挡土墙及人行道建设工程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府〔2023〕12号)相关规定,经上级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
一、发包内容:阳西县溪头镇蓝袍村民委员会池塘周边挡土墙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二、建设规模:对蓝袍村民委员会池塘周边进行挡土墙及人行道建设(详见施工图)。工程预算价为3176919.67元,参选企业的报价不能高于发包人设置的发包价上限2859227.70元。﹝发包价上限=(工程预算价×90%)﹞,不能低于发包人设置的发包价下限2605074.13元。﹝发包价下限=(工程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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