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阳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东南片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槐阳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东南片区提升项目,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 元行审审字【2021】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槐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元氏县槐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槐阳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东南片区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元氏县东韩台村,井元公路沿线南杜村、西尖中村、南尖中村、铁屯村范围段以及元赵路南尖中村、铁屯村范围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在井元公路沿线南杜村、西尖中村、南尖中村、铁屯村范围段以及元赵路南尖中村、铁屯村范围段建设沿路围墙1732米,铺设透水砖 30平方米,维护沿路宣传牌2个,路旁裸土硬化4292平方米,安装农田护网246米,拆除破损护网64米,铺设便道100平方米,补植白皮松60棵,布置展牌4个,文化墙建设876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11200平方米,改建农产品展示厅360平方米,护坡700平方米以及东韩台汉码头停车场1700平方米。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最高限价:3385026.24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
三、 报名及 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400-0311-61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各投标人须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完成报名,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4月26日9:00至2022年05月 05日17:30。
3、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0元/份,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8 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槐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元氏县槐阳镇
联系人:陈红霞
电话:0311-84623646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A座1109室
联 系 人:王卓云
联系电话:0311-6653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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