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9-02
采购项目编号:HB202308326001016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泊头市解放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清浩 0317-825350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朝阳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河龙 18031709996
采购预算金额:10697144.32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泊头市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建设项目;
2.1.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泊头市12个乡镇;
2.1.3 建设内容:村内街道硬化面积总计约95531.75平方米,其中主街道硬化面积83659.25平方米,巷道硬化面积11872.5平方米。
2.1.4 标段划分:共11个标段,第一标段:富镇楼子铺村、富镇南庄村、富镇孙亮屯村;第二标段:四营镇黄屯村、四营镇田家庙二村、第三标段:交河镇陈西村、交河镇时庄村、交河镇郭庄村、营子镇郝楼村;第四标段:王武镇东官道村、王武镇井刘村、王武镇赵漫河村;第五标段:西辛店乡秦村;第六标段:泊镇齐堰村;第七标段:齐桥镇大阎坞村;第八标段:寺门村镇北留村;第九标段:文庙镇吕家村、文庙镇东常庄村、文庙镇碱场孙村;第十标段:郝村镇刘庄村、郝村镇西流堡村、郝村镇万寨村;第十一标段:洼里王镇后赵村、洼里王镇小皇庄村、洼里王镇新村。
2.1.5 工程质量: 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
2.1.6 工期: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1.7资金来源:上级对口财政衔接资金;
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
项目实施地点 :沧州市泊头市后河村东南约676米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9-0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9-06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08:00
开标时间:2023-09-21 08:00
开标地点:泊头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供货时间: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施工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031709996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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