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神头村片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神头村片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核内丘县2023年度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神头村片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并下达投资计划的批复 内发改审批[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县南赛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丘县南赛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丘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神头村片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硬化及沥青混凝土罩面22124平方米;条石板铺装6134平方米,太阳能路灯安装68盏;修建塘坝长32米;修建河道挡墙长142.18米;新建截流长22.46米。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神头村、石流河村、西营村、东营村、石盆村道路工程,神头村、石流河村路灯工程;二标段:神头村截流及塘坝工程、石流河村截流工程;工期:2023年10月底前完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1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2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7 00:00至2023-07-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内丘县南赛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内丘县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兴达路 |
邮编: | 0542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李江杰 | 联系人: | 李珂 |
电话: | 13785968929 | 电话: | 1863197378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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