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2023年度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2023年度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资【2023】8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广宗县2023年度乡村振兴产业项目2.1.2 项目编号:HBSCZB2023-012SG2.1.3 项目实施地点:广宗县 8个乡镇 11 个村。2.1.4 项目规模:张葫芦村猪舍及配套设施项目、施红龙村1000只养羊厂项目、西板台肉牛养殖厂项目、板台集养牛场项目、东常屯养猪场项目、南陈庄村养牛、南孝路村养驴项目、毕家庄养猪场及配套设施项目、董里集养牛场项目、庄头村养鸡场项目、北琵琶肉驴养殖厂项目及配套设施。2.1.5标段划分:共11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张葫芦村猪舍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施红龙村1000只养羊厂项目。三标段:西板台肉牛养殖厂项目。四标段:板台集养牛场项目。五标段:东常屯养猪场项目。六标段:庄头村养鸡场项目。七标段:董里集养牛场项目。八标段:毕家庄养猪场及配套设施项目。九标段:北琵琶肉驴养殖厂项目及配套设施。十标段:南陈庄村养牛项目。十一标段: 南孝路村养驴项目。 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1.6 工期:180日历天。2.1.7 质量标准:合格。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9 各投标人均可参与广宗县2023年度乡村振兴产业项目 各标段投标,为保证工程进度,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时,若已在 1 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人,该项目的评标顺序依次为:一至十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6 00:00至2023-06-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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