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水利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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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870002319001G01 | ||||||||||||||||||||||||||||||||||||||||
招标内容: | |||||||||||||||||||||||||||||||||||||||||
灵寿县水利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水利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灵寿县水利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慈峪镇胡家庄村、申家庄村、寨里村;谭庄乡南阳沟村、南文城村;青同镇上邵村、南白石村、北贾良村;狗台乡索阜安村;牛城乡东城南村;陈庄镇东村、西村、中村、七祖院村;塔上镇塔上村等15个村。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工程水源为地下水,全年供水规模85.34万立方米。新建输水主管和村内给水管网入户,涉及7个乡镇15个村,共计铺设PE管道359.36km,水表井705座、机械水表4485块,排气井43座,闸阀井52座,深水井11眼,机井配套13眼,压力罐3套,蓄水池9座。2.1.4计划总工期:勘察设计工期:15天 ;施工工期:6个月 。2.1.5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拟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否则按无效处理;(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1 00:00至2023-06-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uanjiaotu.com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uanjiaotu.com )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特别提示:参加本项目的各方主体,除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外,还需要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内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标,即投标人在编制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内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进行评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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