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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乡村振兴规划终期评估机构的公告

· 2022-08-25

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乡村振兴规划终期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发〔2022〕1号)有关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特公开遴选咨询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总结评估项目,是根据《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乡村振兴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熟悉儋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乡村振兴工作基本情况,具有规划编制、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

3.近三年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咨询;

4.有与提供本咨询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

5. 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人员分工科学性、责任划定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6. 工作业绩。近三年相关咨询业绩。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日期为2022年8月25日至8月27日(截止时间为8月27日17:00前),申报单位填写相应申报材料并盖章,一式四份邮寄至反馈至海南省儋州市海花岛岛外宿舍8号楼三楼。鉴于此次新冠疫情影响,无法邮寄单位可按时将电子版(需加盖公章)发至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箱(dzsfgw2011@sina.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儋州市乡村振兴规划终期评估+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再受理。

2.我委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我委相关规定遴选评估服务单位。项目预算在十万元以内。

联系人:苏必功,电话:13398998168

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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