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聂荣县当木江乡5村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无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聂荣县当木江乡5村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已由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聂发改基建【2025】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文件《那曲市财政局关于提供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预算资金分配方案的函》(那财农函〔2024〕16号)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社会投资0% 。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那曲市聂荣县当木江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房建及室外附属:新旱厕2座,总建筑面积64.58㎡;新水井房2座,总建筑面积25.92㎡;新建赶集点1座,建筑面积501.28㎡,集散广场547.59㎡;新建入户路3553.17㎡,人行道1720.98㎡,宣传栏2个,太阳能路灯78盏。路桥:新建天然砂砾石道路,新建沥青道路,新建钢筋砼实心板桥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12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2.4 招标范围:房建及室外附属:新旱厕2座,总建筑面积64.58㎡;新水井房2座,总建筑面积25.92㎡;新建赶集点1座,建筑面积501.28㎡,集散广场547.59㎡;新建入户路3553.17㎡,人行道1720.98㎡,宣传栏2个,太阳能路灯78盏。路桥:新建天然砂砾石道路,新建沥青道路,新建钢筋砼实心板桥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1.2 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一级建造师(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03-28 12:00:00 至 2025-04-04 15:00:00,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zang.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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