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昌吉市六工镇东五工村村庄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已由吉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25】62号及昌市发改字【2025】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昌吉市六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昌吉市六工镇东五工村村庄整治提升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昌吉市。
2.3项目规模: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砂石路面、人行道铺装及新建成品垃圾房2座、新建成品公厕3座。
2.4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与答疑补充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5年04月15日开工,2025年10月30日竣工,总工期199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2项1km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的业绩(2024年01月01日后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2022年03月0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1km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业绩的施工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行执行和保全的;(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3)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施工: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5日12:00时-2025年04月07日10:30时(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交易市场主体登录,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费用:2000.00元(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5.4投标保证金:1700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子账号:65050162605200001268-019787
5.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5年03月15日12:00时-2025年04月07日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6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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