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滨海后龙乡村振兴项目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25第1号
各投标人:
泉州市泉港区农文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的泉港区滨海后龙乡村振兴项目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闽建筑〔2023〕28号)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应增加设计施工一体化为1分,信用分更改为10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的招标项目,涉及工程总承包的评审因素应当严格按照省厅的工程总承包有关规定实施,不得擅自调整且分值权重不得低于90%;涉及投融资、运营等其他评审事项、评审因素,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且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施工单位临时二级资质是否满足且属于施工二级资质。
回复:满足。
4、石头房改造的检测鉴定费及可能因改造引起的房屋受损补偿费用招标文件未作约定,请确认。
回复:该项属于二类费用,不属于本次招标的内容。
5、招标文件第二节 投标须知中 7.5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及第六章3.履约担保 (2)运营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存在两处的履约担保,中标方是否只需提交一次 ,具体金额请明确计算方式!
回复:履约保证金和运营履约保证金不存在冲突,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1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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