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应可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7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J-AK-2024026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9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439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9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安康高新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9500.00 | 439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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