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112-440000-04-01-841768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三溪镇139+乡村振兴美丽圩镇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乐昌市三溪镇139+乡村振兴美丽圩 镇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乐昌市三溪镇139+乡村振兴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乐昌市三溪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
招标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00米河堤,对8栋农房进行改造等。 | ||
工期(交货期) | 15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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