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乡县生猪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二期)已由西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产业【2023】62号、西发改产业【2023】72号、西发改产业【2023】314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乡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债、涉农整合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西乡县桑园镇四合村、沙河镇星火村及私渡镇新路村。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升级200m³/沼液处理系统;改造扩大集水池、缺氧池、2座好氧池;扩大UASB反应塔容积1000m³;新建处理规模1400m³储水池及其他附属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2779.79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60万元)。
2.4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
①标段名称:西乡县生猪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7243541c8h9xpswx001,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
①标段名称: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乡县生猪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标段名称:西乡县生猪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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