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马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大马头区域(项目编号:JXCT-JZSS-GC-GK-2024044)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本工程为马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大马头区域,主要工程内容为:健身广场、亮化工程、停车位及自来水工程、粉黛乱子草种植及休闲设施、弱电杆线迁移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质量标准:合格;
2.4、项目招标控制价:3782617.63元(其中暂列金100000.00元);
2.5、建设地点:泾县琴溪镇。
三、 响应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响应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2024年1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注:①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响应人或者响应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②截止响应截止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文件要求。
四、 非依法项目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响应人可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泾县专区(https://ww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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