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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镇宋桥村乡村振兴研学综合体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8-03

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4-0366

二、项目名称:乌江镇宋桥村乡村振兴研学综合体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宋桥村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七星路1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新建乡村振兴研学综合体项目是利用原曹庄小学土地证用地范围,对曹庄村现状原曹庄小 学进行拆除改造,建设研学综合体一座,改造后主要为多功能教室,为教学、党政学习研究等服务使用。 (1)新建研学综合体,综合体为三层建筑,单层面积约500平方米,总面积约1500平方米(最高高 度14.8米,最大跨度23.8米);包括一间大功能室可容纳200人左右,4间中型多功能室可容纳50人、配 置住宿房间40多间;(2)对研学体周边进行景观提升、配套供排水等附属设施。改造后为多功能教室、 为多功能服务室、民宿、党政学习研究等使用;(3)该项目拟建设、运营一体。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发改行审(2024)254号),项目统一代 码:2407-340523-04-01-255554。

3、投资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约为628.14万元。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运营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及满足运营协议要求。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工程施 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组成。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568.68万元

其中:

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 24.87 万元。 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 543.81万 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 完成后7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90日历天。运营期为5年。(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 工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运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运营资质:无。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 的投标单位注册。 (2)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 的投标单位注册。 3、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负责设计内容的投标 单位注册。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 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4.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5、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 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拟派施工部分 项目负责人须在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 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 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5)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 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 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 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 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 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无。 9、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 出。

10、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为设计工作开展的勘察)、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运 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本次招标所列范围内的实地勘察、测绘、物探、施工图设计工作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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