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2024】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2024 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涉及鸡泽县 6 个乡镇共 27 个行政村的排水工程、一体化泵站、道路恢复工程、排水沟、自来水管网、便道铺设。2.1.3 建设地点:鸡泽县县域内。2.1.4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2.1.5 一标段计划工期:60 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1.6 质量目标:合格
2.2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为监理标段,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亚雪18131029899(4)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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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5 00:00至2024-06-30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 方 电 子 招 投 标 平 台 (https://www.bafanghaoda.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221.193.232.118:9001/sszt-zyjyPortal/)、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泰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鸡泽县九鼎西路 55 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 515 号创鑫华城广场 9-1-2311 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文杰 | 联系人: | 王亚雪 |
电话: | 13930058709 | 电话: | 18131029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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