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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政府采购

· 2024-03-15

广安区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因工作 需要,拟针对我单位 广安区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 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该项目进行招 标代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选要求的代理机构参加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 广安区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费用,代理费 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4.服务范围:项目招标代理所有工作。

5.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编制 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 法组织 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 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 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订的,应当及时

告知采购人、中标 (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0)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1)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 )答复;

(12)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3)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近三年未受国内地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8. 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体参加竞选。

三、参加竞选方式

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 格要求 的,请于2024年 03 18 日至 2024年 03 22 (上午8: 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营业 执照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介绍信格式自拟。投标 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4年 03 28 日上午 10 00分 ,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03 28 上午 10 00 分。

3.开标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五、响应文件组成

1. 资格要求

2.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如有)

4 .报价 单。

5 .评分明细表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

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 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供应商提供完 善的资料和 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 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附件 4(综合评分表)

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若投标人分数并列第一,抽签确定中选人。


3.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 则直接确定为成 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通知书发出

成交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1日后,成交供应 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领取成交 通知书。

八、 合同签订及履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 ,凭成 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 2个工作日内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 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商须 按照采购人需求,双方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成交 供应商按照协 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 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 代理机 构。


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 不承担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选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安市 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 18181816252

广安市广 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

2024年03月14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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