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2022年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项目,拟建设农产品产业配套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进行实行公开竞争,因9月4日进行的竞争性谈判未满足开标条件,现受村项目理事会的委托,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2022年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项目投入的农产品产业配套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地点:渔舟村。
2.资金来源:2022年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项目资金26.1469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1)场坝改建(含拆除,砌筑,安装围栏40平方米,产品展示墙制作4面共116平方米;农产品电子宣传公示屏8平方米;公平交易秤1个;农产品销售活动摊位20个等。(2)11户农房院坝安装仿实木栏杆高1.1米,长170米,混凝土浇筑成型;含庭院场坝硬化;公园道路杂林清理200平方米;硬化场坝50平方米,厚0.1米;增设座椅等。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2个及以上的项目超过工期至今未完成。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与投标的单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确佩戴好口罩扫场所码入场,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入座。
4.如遇全县统筹性工作安排,具体开标时间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2年 9月 16日 9 时 00 分至2022年 9 月18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gaoxian.gov.cn/)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2年 9月 19 日 10 时 00 分至2022年 9 月 19日 10 时 15 分】。
谈判时间:【2022年 9 月 19 日 10 时 15 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高县嘉乐镇渔舟村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渔舟村村民委员会:赵先生,联系电话:18783146859嘉乐镇乡村振兴办:曾先生,联系电话:0831-8893090
监督电话: 0831-5582584
特此公告
高县嘉乐镇渔舟村村民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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